金凤(陶虹 饰)拿着合约管南方老板要钱,南方老板不给。把金凤和孩子一脚都踢出来了。而且南方老板还更加的不仗义,想要把金凤的服装店收回去,让金凤找地方般家。老四路过金凤的店,看见金凤哭,孩子也哭。沉脸了。老四有老四的招,南方老板告饶了。老四向老板要了金凤的青春损失费,孩子的抚养费,包括孩子长大了以后可能出国留学的钱都要了。老四来到金凤的店,拍给她一张南方老板把这店全部转到金凤名下的字据。另外还有一张银行卡。老四告诉金凤,我查了一下,没问题。两档生意做下来,老四在外面就多少有点儿名声了。慕名而来的就找上门了……老四接生意,也是有个原则的,就是先看对方占不占理,占理的,老四就替人去要,老四说这样不遭报应,因为这叫替天行道。要是不占理的,老四就客客气气把人家送出去了,老四也不想往身上惹事儿。老二对老四的起家是感兴趣的,看着老四风风火火的天天好像业务还挺忙,老二有时候也来公司看看老四,问问近况,老四客气,也问问老二近况,加上老二沉底的时候老四帮过他,两个人见面还挺客气,甚至有几分高兴……老大认定了老四不学好。老四不想惹大哥,可大哥就非跟他吵不可。终于老四给逼急了,说这样,大哥,您要是看着我堵心,那往后我不回来吃饭了,也不在家住了。老大说你走,你有本事,你走。你本来就是天底下平趟的人,我这房檐儿太窄,罩不住你。老四说大哥那我可真走了。有事你打我手机。老大说我没事,我都是屁事!老四真走了。住办公室去了。